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更生少年關懷協會

社工實習辦法

    一、宗旨:為配合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生實習課程,提供學生社會工作實務訓練,以結合社會工作專業理論與實務為主要宗旨,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二、資格:

    1. 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所在校學生。

    2. 認同本會服務方案之學生。

    3. 本會招收暑期實習與期中實習實習生:暑期實習限三年級升四年級以上學生;期中實習限三年級、四年級以上學生。

     三、實習時數:

暑期實習

七月起連續8周,每周5天,每天8小時,共計320小時。

期中實習

每周至少1.5(12小時)16週,共計192小時。

 依情況調整

 四、申請時間與方式:將自傳履歷表、實習計畫書紙本寄至本會資源輔導中心進行初步資料審查後進行實習個別面試或團體面試。

 

申請截止日

面試通知日

暑期實習(7-8月)

5/15

5/30

上學期期中實習( 9- 1月)

7/15

7/30

下學期期中實習( 2- 6月)

12/15

12/30

 依情況調整。

 五、組織架構圖、實習地點:  


1.資源輔導中心—616少年夢工廠(司法)
: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2巷22號1樓
2.新北市少年培力園:242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350號
3.社區服務據點
—616幸福工作站:105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36巷8弄7號1樓
4.安置中心—希望家園:地址保密

六、實習人數需求:

    1. 暑期實習:各中心6-8人。

    2. 期中實習:各中心4-6人。

 七、實習內容:

    1. 機構初探。

    2. 少年服務綜論(含兒少相關法律認識)。

    3. 個案工作:會談技巧、紀錄撰寫。

    4. 團體工作:少觀所團體課程、體驗教育方案設計、見習。

    5. 社區工作:社區工作與相關福利資源介紹與運用。

    6. 資源開發:協助機構議題媒體行銷等相關行政庶務。

    7. 社會企業:了解機構內社會企業營運模式。

    8. 個別督導與團體督導。

    9. 專業書籍討論(讀書報告)。

 八、實習生作業要求:

    1. /週誌撰寫。

    2. 個案、團體紀錄。

    3. 讀書心得報告一篇。

    4. 中心交代行政作業。

    5. 實習總心得報告一篇。

    6. 實習發表會。

 九、督導與專業訓練:

    1. 督導資格:實習督導由中心督導或工作人員擔任。

    2. 督導責任:督導負有教育、行政、支持等責任;協助學生盡速適應環境,進入實習狀況;每1-2周個別督導一次。

   十、聯繫方式:

    1.聯絡人:陳彥君 主任主任

    2.連絡電話:(02)2567-6750;傳真:(02)2567-6790

    3.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62221

    4. 電子信箱:love.goto616@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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